新闻中心
NEWS CENTER
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李经理
手机:15039063668
电话:0371-64583333
传真:0371-64116781
地址:河南省巩义市明泰大厦1411室(河南乐邦市区办事处)
邮箱:1310783417@qq.com
网址:http://www.hnlebang.com

行业新闻主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新闻 >

怎么判定聚丙烯酰胺还能不能用?

阅读量:73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12-18

        www.hnlebang.com

        不管是固体还是液体,不论是聚丙烯酰胺还是聚合氯化铝,他们都是有保质期的,超出保质期限以后,失效的风险是非常大的。怎么判定聚丙烯酰胺还能不能用呢?
        不同种类的聚丙烯酰胺,保质期限的时间也各不相同。这个和其结构有很大关系,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的有效期长一些在两年左右,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保质期限较短为一年。超出这个期限,一般视为超出保质期,有失效的可能。例如聚丙烯酰胺的储存环境就对其保质期影响较大,如果是在通风、干燥、阴凉的地方,就可以延长聚丙烯酰胺的保质期。如果实在高温、潮湿的环境里,保质期相对较短。

        我们经常遇到很多客户,特别是南方地区,由于气候潮湿,一些污水处理厂的因堆放久了或者是包装口没有扎紧导致吸潮结块,针对聚丙烯酰胺絮凝剂结块情况,很多人有疑问,是不是失效了。所以失效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判断,一个是粘度降低,二是使用时絮凝效果变差。


水处理药剂聚丙烯酰胺正确的储存方法:
      (1)储存时应保持环境密闭、干燥、避光,防止高温,以免吸潮、降解变质。
      (2)胺储存期限不宜过久,否则会导致陈化降解,一般浓度越稀,有效期限越短。
      (3)絮凝剂与高价金属离子易生成不溶性凝胶,因此不应在金属容器直接接触下长期储存。
      所以我们须改善存储环境,其中温度是重要的因素,更要防止直接曝晒。
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联系人:李经理
    手机:15039063668
    电话:0371-64583333
    传真:0371-64116781
    地址:河南省巩义市明泰大厦1411室(河南乐邦市区办事处)
    邮箱:1310783417@qq.com
    网址:http://www.hnlebang.com

Copyright ©2009-2025  All Rights Reserved  豫ICP备17005328号-1   豫公网安备41018102000973号  移动版

|